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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公民环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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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最重要的是确认公民环境权,建立系统完整的环境权制度。 所谓环境权,是指公民等享有良好环境的权利,如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采光权、通风权、安宁权和景观权等。环境权是人类面对传统文明尤其是工业文明时代所酿造的环境危机而提出的旨在享有安全、舒适的环境条件的新型权利主张。
作者 杨朝霞
出处 《新世纪周刊》 2014年第8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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