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9月16日下午15点30分,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总建设有限公司杏北新城锦园居住区的工地上,时年35岁的江西农民工杨小春在施工中从脚手架上跌落。万幸的是,因为施工项目已经整体参加了工伤保险,杨小春获得了工伤保险的保障。2006年11月22日,杨小春被厦门市劳动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07年10月10日被鉴定为伤残三级、大部分护理依赖,他也成为第一批获得工伤保险保障的建筑业按项目参保的农民工。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4年第1期34-34,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