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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将非因工死亡待遇支付给旁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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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持人:按照非因工死亡待遇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因病去世后,其生前已离婚,其父母已经去世,有一个儿子符合享受长期抚恤待遇的条件。但其儿子在其生前已判给由其前妻扶养,与其前妻在外地一起生活,现在无法联系上,又没有其他供养人。那么能否将此笔待遇发放给其他亲属,如堂兄弟?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4年第1期58-58,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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