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市自2000年元月1日起施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以来,已运行了8个月.其中,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管理是医保部门工作的主要方面.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主要体现在医保部门作为第三方付费机构,通过监督和审核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按照某种结算方式,与医院进行相应的医疗费用结算.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对医院提出了新的挑战,医保部门与定点医院双方关系的协调与合作,是医保工作成败的关键.本文就医保初期这两方面工作的改进与协调做初步分析探讨.
出处
《医学理论与实践》
2001年第1期89-90,共2页
The Journal of Medical Theor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