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业教育立法工作是校企之间进行有效合作,从而形成紧密型利益共同体的制度基础。文章阐述了在我国校企合作背景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活动的内涵及意义,从立法原则模糊、立法沟通机制缺位、立法的有效表达机制匮乏、立法的程序刚性不足等方面揭示了制约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活动的诸多问题,并从确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的原则、提升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的沟通机能、强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的表达机制、增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的程序刚性等方面,提出了支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的可行路径。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15-17,共3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