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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爱珍杀人案中的法理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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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5年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生一起杀人案,造成3死l伤的严重后果。最终,杀人者蒋爱珍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她为什么没有被判死刑?判决前,《人民日报》曾就此案发表长篇通讯《蒋爱珍为什么杀人》,引起全国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并最终影响此案的走向。在法制建设已逐步完善的当今,此案仍有警示与启迪作用。
作者 文伯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4年第3期44-45,共2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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