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陪审制度在今天仍有其积极作用 ,不能轻言废除。但目前陪审制度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 ,人们对之也有不切实际的要求 ,应该端正认识 ,正确评价陪审制的价值与功能 ,在克服其缺陷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改革。具体改革措施包括 :尽快制定统一的陪审条例或细则 ,完善陪审制度 ;缩小民事陪审制度的适用范围 ,只在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部分案件中实行陪审制度 ;规定陪审员的选任资格 ,实行专家陪审 ;实行陪审员与法官分工负责制 ,陪审员主要负责认定、评议案件事实 ,由法官负责主持、引导庭审和法律适用 ;改革现行陪审员的产生方式 ,在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基础上由法院特邀陪审员 ;
出处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1期60-65,共6页
Nankai Journal:Philosophy,Literature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