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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冀苏浙粤重点监管电力企业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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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电力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管工作。先取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广东五省市为重点监管范围。
出处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4年第1期I0005-I0005,共1页 Resources Economization &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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