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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论功能、幸福与美德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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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亚里士多德通过"功能"概念,论证了"幸福"和"美德"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这就是其著名的功能论证。他认为,幸福是一种人的活动,且是人特有功能的实现活动。"活动"与"功能"之间联系十分密切,这在希腊文中显而易见。在他看来,事物的自然本性决定事物目的,也决定事物的特有功能;同时,正是通过事物的功能,我们才能理解事物的本性或目的。对人而言,其特有功能是理性或言说(logos)。因而,卓越发挥功能之人就是好人或幸福之人,人的幸福也就是"卓越的理性之实现活动"。与理性相应,美德可以分为两种:品格卓越;理智卓越。可以说,功能论证是亚里士多德对"幸福"和"美德"最为核心的论证,该理论也是我们理解西方文明的基础与前提。
作者 陶涛
机构地区 南京师范大学
出处 《伦理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46-49,共4页 Studies in Ethics
基金 江苏省优势学科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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