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突发事件的危害在于“突发”
近年来,我国进入了一个灾难多发的阶段,频发的灾难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重大的损失。这些灾难有的表现为天灾,有的表现为人祸,还有的则是天灾与人祸交织。由于大多数的灾难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突发性”,因此,又可以把它们统称为“突发事件”。面对这些突发事件,各级政府积极予以应对,从2007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制定与颁布,到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迅速成立以及各种应急预案的及时制订,突发事件应对从思想重视到政策准备再到资源保障都掀开了全新的一页,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出处
《领导科学》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5-16,共2页
Leadership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