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儒家思想与民主制度在本质上并不矛盾。维护他人的权利是儒家本有的"仁"之思想应有之义,而民权即是仁道之政治实现,也是仁道之最大化。儒家"仁"之思想中的恕道以及以仁为基础的"天命"、"民意"思想可以发展为对民权的维护。礼所要求的"谦德"可以视为一种积极的平等思想。"礼"在尊贤意义上的差异性是儒学现实主义的表现,是对政治哲学独特之贡献。儒家思想资源可以给现代民主制度提供更加坚实的道德与伦理基础,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西方式民主的缺陷。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51-54,共4页
Theory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