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事发到现在,我想了很多。首先向被害人及家属道歉,给被害人及家属造成这么大伤害是我没有预想到的。我要向父亲道歉,他教我要多替别人考虑。再次向被害人家属道歉,我真不是故意的。"这是29岁的北京女孩杨雪鸥,2013年12月12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时所作的最后陈述。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月27日21时许,杨雪鸥在北京市西城区京联顺达停车场内,因停车收费问题与停车管理员丁某发生纠纷,后在丁某手拽车门继续索要停车费情况下,杨雪鸥仍驾车快速离开,致丁某被甩出倒地死亡。
出处
《法庭内外》
2014年第2期64-64,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