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立医院的固定资产是指医院持有的单位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及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单位价值虽达不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视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医院总资产的主要组成部份,是医院开展医疗、教学、科研以及人才培养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
出处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4年第4期14-15,17,共3页
Assets and Finances in 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