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云南省昌宁县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将规范政府采购作为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深化政府采购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管理措施,政府采购范同和规模进一步扩大,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和对达到进场交易限额的项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做到“应采尽采”。2013年,全县共组织实施政府采购748批次,其中。集中采购99批次,实际完成政府采购金额8857万元,同比增加2978万元,节约资金1229万元,节约率12.2%,节支率同比提高了3.3个百分点。
出处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4年第4期80-80,共1页
Assets and Finances in 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