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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不得公开或传播涉案未成年人姓名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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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最高检日前发布新规定,强调要依法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名誉,尊重其人格尊严,不得公开或者传播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开展社会调查应当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名誉,避免向不知情人员泄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涉罪信息。
出处 《中国校外教育(中旬)》 2014年第1期199-1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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