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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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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使农民拥有更多的土地使用权权能,让农民拥有承包地的权能更加完整和充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同土地的关系,有利于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有利于保护土地使用权作为农民的用益物权,有利于扩展农地的生产经营功能,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我国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通过承包经营获得的是土地的使用权。现行情况下,农民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主要是两个部分,
出处 《村委主任》 2014年第3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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