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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起电商出口享受退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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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2014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也能和普通外贸企业一样,享受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该项政策的实施,意味着困扰我国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久的出口退税制度“瓶颈”已被突破,此项政策将大大降低相关企业的成本,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同时对于促进外贸企业转型升级也将带来利好效应。
出处 《中国制衣》 2014年第2期92-9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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