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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民国的江南银元戳记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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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代自开国到道光年间(1644—1820)基本上沿用银两制和铜钱制相辅而行的货币制度,以白银为主,铜钱只作零星支付。铜钱由政府铸造,不得私铸私毁;银锭则由民间自由铸造和熔化,政府并不干预。
作者 陈建中
出处 《浙江档案》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46-47,共2页 Zhejiang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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