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克劳福德诉华盛顿一案推翻了罗伯茨规则,将宪法第六修正案的对质条款适用范围界定于"证言性陈述"。然而克劳福德以后相关对质判例却显示了其混乱不清的证言定义及由此所致的对质权适用混乱,其与传闻证据规则依然纠缠不清的复杂关系,也表明了其与罗伯茨规则并行适用的尴尬境况与未卜命运。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07-114,共8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基金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重点项目"刑事鉴定意见质证规则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