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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天津市工商局制定《天津市家庭农场登记办法》,自2013年12月3日起开始施行。要求投资人应具有本市农业户籍,包括拥有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非农业户籍自然人。经营项目以种植业为主,具有一定的土地规模。土地面积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应在100亩以上;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4年第1期61-6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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