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1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率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启动,随之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在解决营业税重复征税及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造成的税负不公问题,进一步完善税制。但“营改增”试点是减轻还是加重试点企业的税收负担?自然成为了社会各界最关心、最敏感的问题。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0期21-22,38,共3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