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对民间借贷进行立法和监管。
民间借贷的性质决定其不易受政府监管体制的制约,并会引发许多负面的问题,因此首先就要通过立法承认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对部分民间借贷行为进行立法,并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民间借贷的发展。将民间借贷组织纳入到监管框架内,并根据其运作模式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引导它们逐步转化为正规金融,并鼓励其由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转变。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1期23-24,共2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