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科书使用作品付酬开启新时代
2013年12月1日,国家版权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颁布的《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正式施行。2001年《著作权法》修订时引入了教科书法定许可制度,“先使用后付酬”,但是教科书法定许可付酬标准和办法一直未能出台,12年来,八成以上出版社没有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作品的报酬,《著作权法》赋予广大著作权人的法定权利形同“空白支票”。
出处
《科技与出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12-112,共1页
Science-Technology & Pub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