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的发展正处于一个"高碳"依赖与低碳逼压的困境阶段,现时代的法律应该在摆脱"高碳"依赖和推动低碳发展方面有所作为,但是现行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在该领域基本表现为空白,各部门法也尚未将低碳纳入其调整范围。为摆脱当今时代的发展困境和改进现实的法律状况,立法应对低碳发展作出创新性安排,多维度、多部门、多样化地对低碳问题进行综合性调整或规制,并实现法律与政策及法律系统内各部门法的协同。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41-146,共6页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的法律制度研究"(项目号:10AFX01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