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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联合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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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者日前从环保部获悉,环保部会同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指导各地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督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办法》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职责分工。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其他参评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的管理职责.由省级环保部门规定.二是应当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的企业范围。包括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地方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监控企业等.三是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等级、方法、指标和程序。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4个等级。
出处 《企业家信息》 2014年第3期4-4,共1页 Information for Entrepreneu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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