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公共工程PPP模式之协议法律属性及制度建构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公共工程的公私合作制,在20世纪90年代由英国率先提出,之后便得到了美国、德国等欧美国家的广泛认同,这种合作模式又称PPP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中文称“公私伙伴关系”、“公共民营合作制”).从法律的视角观察,公私合作制度就其本质而言乃是公私部门就共同提供公共服务由各种基于自愿的合同而形成的一个框架性的合约网络,其主要的应用对象便是以公用性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公共服务项目,即所谓的公共工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与不断深化,我国在公共工程的公私合作方面进行了不断推进,一系列采用PPP模式建设的工程如广西来宾电厂B厂、北京地铁4号线、深圳地铁4号线等重大项目得以建成并投入使用.作为完善市场体系的一环,在公共工程领域放开准入,将公共工程的建设运营由仅靠政府支撑的模式转变为依靠政府和社会投资者共建的PPP模式,无疑是符合时代潮流的.
作者 杜月秋 孙政
出处 《工程建设与设计》 2014年第3期21-24,共4页 Construction & Design for Engineering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4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