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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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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三、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出处 《煤矿现代化》 2014年第1期108-108,共1页 Coal Mine Moder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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