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者按: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清理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截至2013年8月底以前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名义成立的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截至2013年8月底,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名义成立并保留的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共计249个。经过认真清理,并征求自治区相关部门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保留其中的200个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撤销其中49个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4年1月27日下发了《关于保留和撤销部分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内政办字[2014]23号),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名录(截至2013年8月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名录(截至2013年8月底)》。本刊将从本期起,对上述两个名录予以陆续发布,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