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 ,我国信托业又面临新一轮的整顿。笔者认为 ,本次对信托业的整顿应着重解决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即信托业的市场定位和信托机构归并。围绕上述问题 ,本文首先考察了英、美、日三国信托业发展和完善情况 ,在总结我国历次对信托业整顿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 ,提出信托业市场定位 ,一是要界定信托机构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 ;二是界定信托机构的业务范围。信托机构归并应分两步进行 ,一是按信托本业的要求决定现有信托机构的留与舍 ;二是通过信托立法 ,规定资本充足率的办法 ,对保留下来的信托机构予以撤并。
出处
《山东财政学院学报》
2001年第1期38-41,共4页
Journal of Shandong Finan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