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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大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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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招标投标法》第23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出处 《中国招标》 2013年第49期25-25,共1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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