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相关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本着“客观、及时、透明和非歧视”原则,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第5号令】,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核,于2013年12月4日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颁发“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tdlte)”经营许可,牌照的下放标志着我国通信行业正式进入4g时代。
出处
《网络传播》
2014年第3期86-8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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