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内外成功的经验告诉我们,校企深度融合,倍增双方利益,实现双赢,才能走得更远。〈br〉 在我国校企合作已经有多年历史,特别是新世纪召开的全国职教工作会议以来,开展校企合作的学校和企业越来越多。但是,大多数还是局限于浅层次合作。如企业为学校提供一些设备、提供一些兼职教师、设立奖学金,学校实施“订单式培养”,为企业输送员工;而企业没有参与学校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没有参与学校对学生专业学习考核标准的制订,没有提供办学经费。学校没有参与企业的研发,没有为企业员工培训。双方也并没有在决策、执行、咨询三个层次形成全面合作体系,没有建立实质性的校企利益共同体,从而做到优势资源互补,更不可能实现校企双方利益的倍增。所以,这样的校企合作没有制度保障,基本上是松散型的,虽然也能够实现一定的互惠互利,但是走得不是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