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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乐于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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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各学段关于朗读的目标是要求“有感情地朗读”,指出“学习用恰当的语气语调朗读,表现自己对作者及其作品。情感态度的理解”。确实,朗读是语文课堂教学中常见的训练方式,通过朗读,不仅能让学生把握课文内容,感知课文语言,更能使学生把身心沉入文本深处,品味课文语言,从而落实语文教学的目标。
作者 钱丽珍
出处 《教学月刊(小学版)(语文)》 2014年第3期45-4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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