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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实施评估的实践探讨——以丽水市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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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国土资源部批准在全国六个省市进行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以下简称"低丘缓坡试点")工作,浙江省包括金华、衢州、丽水三个市。目前,各地的低丘缓坡试点已实施近两年,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也都在开展低丘缓坡试点实施评估工作。由于低丘缓坡试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对其实施情况的评估也是一项新的内容,没有相关规程可以参考、引用。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14年第2期50-51,共2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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