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有多个因素,其中行为主体居于主导性和决定性的地位。要建立和完善主体创新的运行机制,就必须分析阻碍主体创新过程中能力、动力、人才、中介以及政策等因素,从而为克服这些阻滞性因素提供解决的可能性。这对于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总目标,有重要意义。
出处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0年第2期95-98,共4页
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