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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改进程中第三大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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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设住房需要大量的资金,因而在1988年颁发23号文以前的历次房改文件中,都把理顺住房资金(含建房与购房资金),作为一个重要的问题提出来。其中重要的理念有二:一是,住房资金由政府、単位和居民共同负担;二是,房改前供应住房资金的渠道在房改后不要改变。
作者 包宗华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14年第3期9-11,共3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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