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契约行为与合同行为是人类进行社会活动的两类最基本的行为 ,是人类社会的起点和基石。法学界对“契约”与“合同”的争议旷日持久。文章分析了这场争议的起因 ,并以新《合同法》的颁布为契机 ,从分析人的行为需求入手 ,阐述了“契约”与“合同”问题 ,为准确适用“契约”与“合同”的有关原理提供了依据。同时 ,也论证了新合同法区分“契约”与“合同”
出处
《中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3期250-252,共3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 For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