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知识产权体制越来越不适应新时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不利于"创意"的产生,抑制了创意性产品的产量;片面注意到"模仿"对"创意"的负面作用,却没有注意到某些情况下"模仿"可以与"创意"共存,甚至互相促进。现有的知识产权体系还加剧了中国与外国的利益不平等。未来的方向是探讨更为灵活的知识产权制度安排,适应网络社会的新变化。
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120-124,共5页
Academic Forum
基金
2013年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创新山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201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