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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车与挂车不匹配出车祸保险公司拒赔被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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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新沂市某公司为其所有的两辆主车和两辆挂车分别投了保险,由于投保时保险单上将主车和挂车一对一注明,发生车祸后,保险公司以主车和挂车不是保险单上注明的“一对”,增加了保险风险,拒绝赔付。
作者 孙建兰
出处 《伴你同行》 2014年第3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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