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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被他人冒领 失主能否索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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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省沈阳市甘先生:几天前,我在一家餐馆就餐,临走时将一个黑色的公文包落在餐桌上,包内有身份证、驾证、手机、银行卡以及现金2000余元。我赶回餐馆时,公文包已被人拿走。报警后,民警调取了餐馆的监控录像,看到服务员将我遗忘的公文包送到了前台,随后一名男子来到前台认领失物,服务员便将公文包交给该男子。请问,我可以要求餐馆赔偿吗?
出处 《伴你同行》 2014年第1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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