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本埠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生“单独二孩”,上海女性无晚育假 “单独二孩”政策不久前在上海落地,而生育二孩的女性可享受哪些假期待遇呢?日前,上海市总工会作出回应称,生育后,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而生育“单独二孩”不享受晚育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加15天;难产的,也可多享受15天产假。产假期间,女性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
出处 《康复》 2014年第4期4-4,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