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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色大厅的“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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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谓金色大厅,不过是归维也纳音乐之友协会所有,没有国家拨款,必须通过私人渠道获得资金,自负盈亏,还不如咱们县级剧院有优越感。金色大厅一次租金约4万欧元,如此明码标价、童叟无欺,特对中国人的脾气。
作者 王谦
出处 《三月风》 2014年第3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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