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极力提倡“合作、交流、对话”的学习方式,指出:“有效的教学活动是学生学与教师教的统一,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课标》中提出的“合作、交流、对话”正是建立在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基础上的再认识和再创造的过程,学生通过“合作、交流、对话”体现了自己学数学而不是老师教数学的过程。因而“合作、交流、对话”是课堂的生命之源,是符合时代要求和《课标》要求的教育理念。
出处
《学园》
2014年第4期154-15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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