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等重大犯罪侦查程序的关键环节,如:技术侦查、隐匿身份侦查、"秘密拘留"措施等作出了规定,填补了《刑事诉讼法》在这些重要问题上的空白,也是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大亮点。然而,在上述问题上的立法,还是有很多值得商榷的。为了保护人权和打击犯罪,刑事程序需要更加严谨的设计,达到二者之间的相对平衡,以保护《刑事诉讼法》最终的立法意图的实现,真正建立起一套既能保障侦查机关依法侦查又能保护人权的侦查程序。
出处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第1期38-41,共4页
Journal of Hebe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ublic Security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