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本刊接到甘肃省古浪县城关街道办事处韩国诚读者的来信,信中反映:我街道根据县上安排,在街道5个社区进行第二届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但有一个问题:我们街道是县上的派出机构,没有选举委员会的印章,社区居民委员会也没有选举委员会的印章,在社区选民登记结束后,印制发放居民选民证时,就选民证上加盖印章的事工作人员产生了争论。有的说因街道没有选举委员会,可在选民证上加盖街道办事处的印章代替;也有的说,因为是居委会换届就把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印章盖上。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
出处
《社区》
2014年第3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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