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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高的拍卖与求低的招标混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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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招标投标法》和《拍卖法》同时实施的今天,我们必须严格区分招标与拍卖。特别是对拍卖的观念必须改变。拍卖与招标都是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性交易方式,都能够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目的。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看。
作者 何红锋
机构地区 南开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国拍卖》 2014年第2期20-21,共2页 China A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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