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动感教学”是指教师在先进教学理念指导下,让学生自主学习、合作交流、汇报展示、欣赏评析,以学生的“学习”为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与品质,为学生的发展奠定基础。动感教学的“教学”,是指教师引起、维持和促进学生学习的所有行为和策略,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引发学生的学习意向、兴趣。教师通过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使教学在学生“想学”“愿学”“乐学”的心理基础上展开。二是明确教学目标。教师要让学生知道“学什么”和“学到什么程度”。三是采用学生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教学方式。
出处
《广西教育》
2014年第1期22-22,30,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