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差等正义的核心思想是人是有等级的,人的等级是与生俱来的,人们必须按其与生俱来的等级各行其是、各司其责才是正义的。在当代社会,差等正义意指建立在人的身份和等级基础上的,基于双重或多重标准而设立的有悖公共管理公共性、公平性、公正性的行为规范。在当下中国,高考招生中面临明显的地域歧视和身份排斥,即不同地域的考生因制度原因面临大相径庭的升学机会,这属于典型的差等正义,应予以批判,可通过均衡高等教育资源分配、制定公正的招生录取标准和完善法律制度来矫正。
出处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31-137,共7页
Journa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青年项目"民族教育重大政策实施效果调查研究"(CMA130203)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CET-13-0749)
贵州省教育厅硕士点项目"贵州农村社会管理中的利益协调机制研究"(13SSD021)
贵州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点教改项目"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研究与实践"(黔教研合JG字[2013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