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证券市场从20世纪90年代初建立至今,经过20多年的长足发展,市场规模突飞猛进,跨入全球最主要证券市场行列。但证券市场新股发行的"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的三高现象普遍存在且难以根除,严重抑制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降低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阻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2013年12月2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作为本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和基础性制度,本文对其中要点予以解读,并对此次"老股转让"政策的出台对完善证券市场新股发行制度建设的积极影响进行探讨。
出处
《现代商业》
2014年第6期34-34,共1页
Moder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