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从其本质和功能来说,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具体体现。协商民主制度化程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密切相适应。这就要求: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本质,科学确立协商民主制度化构建的基本原则;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深刻认识广泛开展协商民主的重大意义;遵循国家治理现代化规律,积极完善我国协商民主的制度体系。
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56-64,2,共9页
Study and Practice
基金
笔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当前我国化解社会矛盾中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3AZZ003)的阶段性成果